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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水上执法,整治交通秩序
2020-10-23 16:16:01 来源: 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10月23日上午10时,随着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海巡0612艇”巡航归来,为期一个多月的南通“水上执法月”活动圆满收官。


  近年来,水上交通运输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中央领导对江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批示。为此,省交通运输厅专门发出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水上交通执法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苏交传〔2020〕414号)。南通市结合地方实际,决定自2020年9月中旬起,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全市水上交通执法月活动,重点对港口企业、航运公司、营运船舶、通航环境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港航企业和作业人员,按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活动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总体要求,重点在通吕运河、九圩港和通扬运河南通段等水域,集中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是水上执法重点关注和打击的一种恶劣行为。9月17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洋山港海事局通报:江苏诚马商贸有限公司旗下的“金海达”轮船,因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存在超过核定航区航行的违法行为,已被他们立案查处。接此通报后,支队立即调度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源头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突击检查。经查,该公司还存在未定期组织演练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在安全管理上,也存在较大漏洞。执法人员遂决定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从严查处之中。



  截至10月22日,执法支队“水上执法月”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16人次,出动执法艇299艘次,检查过往船舶1676艘次,立案查处违法违章船舶193起(其中,船舶超载22起,违反危化品载运规定船舶5起,配员不足47起,船舶污染防治54起,其他65起),已经罚款27.23万元。


  强有力的集中执法活动,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支队水上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主要是注重巩固“执法月”取得的成效,并将结合“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加大对辖区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执法力度,加强现场巡查,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以高效、科学的执法活动,提升辖区水运行业安全度。


              (包宏龙、康冯志)


[责任编辑: 朱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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