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锷,男,198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南通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四级主任科员。
刘锷自2月4日接到疫情防控督查命令以来,恪尽职守、勇于担当,连续70余天始终坚守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深入全市各地19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71个集中医学观察点、147家工贸企业、200多个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点位开展疫情防控督查。虽然多次在发热门诊、集中医学观察点与疑似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擦肩而过,随时都有被感染的风险,但他丝毫没有退缩,仍然冲锋在前。
督查工作中他勤勉履职、务实求效,做到监督检查有“力度”、下沉一线有“温度”、科学防控有“精度”。根据不同阶段的防控重点督促各部门和属地落实管控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先后共计反馈重点问题400余个,督促问题整改300余个,提出工作建议100余条,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落细。同时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学复课做好服务保障,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他的勤恳、严谨、耐心受到了督察组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也充分诠释了一名纪检干部不忘初心、不畏艰难、敢于担当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