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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27

08:52

来源

关于组织部分省级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组织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的要求,充分发挥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市文明单位创建与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融合发展,我办拟组织部分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728日至年底的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组织志愿者在早晚高峰期间(早高峰720—840、晚高峰1720—1840),赴市区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警部门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以及电动车不上牌照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每个路口早晚高峰期间各安排4名志愿者进行交通劝导通过志愿者与市民面对面进行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2.开展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活动。各相关单位积极发布《文明交通倡议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承诺签名活动,切实增强文明交通意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营造人人关注文明交通,抵制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的社会氛围。

3.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带头活动。各相关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做到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危险交通行为,带动更多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工作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要明确一名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作为带队负责人,严密组织活动,于7281200前将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志愿服务人员安排表(附件2报市文明办电子邮箱:wmb85098569@163.com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须登录南通江海志愿者平台,发布项目,项目名称示例:“XX单位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工农路世纪大道路口),志愿者需每天现场打卡,相关记录将作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依据。

二是严格规范,履职尽责。各单位要切实安排素质高、身体健康、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参加活动做好岗前培训,确保志愿者职责明确、动作规范;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岗,不得出现延迟上岗、提前下岗现象。要统一着江海志愿者服装,认真履职尽责,不得出现聚众攀谈、嬉笑打闹、玩手机、吸烟等现象。要做好志愿者安全提醒,服从交警安排,不盲目指挥。

强化监督,落实奖惩。市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职责,通过设立体验岗、对违规者罚款等有效手段,加强对市民的教育管理和对志愿者的指导,做好志愿者签到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组建督查工作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通报等方式加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本次活动将作为年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比以及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参与活动不积极、不作为、缺勤早退现象严重的,将根据动态管理办法,视情提请上级部门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将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市文明办曹晖、梁海燕,联系电话:85098569

 

附件:1.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2.各单位劝导服务人员安排表

 

市文明办

2022726

 


20220726——关于组织部分省级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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