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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05

10:30

来源

南通文明网

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南通市文明办委托,对其所需的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文明办http://www.ntwenming.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16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8.4万元,最高限价8.4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单价限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类型:货物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以来至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5日至2022年1216

地点:南通市文明办(http://www.ntwenming.com/)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1609:30(北京时间)

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4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贵单位所在地及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未达到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开标当日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提前咨询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门卫室,电话:0513-85217703。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指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授权委托人手机在线核查为准)进入开标室,入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码和指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体温超过37.3度、苏康码(黄码)、苏康码(红码)的一律不得入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未按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16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4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免收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本项目须提供样品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单位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通市文明办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36262889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晓瑭

联系方式:18451050909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18号汇金国际C幢21层

 

(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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