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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06

15:24

来源

南通日报

用法治沃土培育城市创新之花

近日,《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不仅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更彰显了法治在优化创新生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而知识产权保护则是创新的“守护神”。《条例》的实施,既是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积极响应,也是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法治护航,筑牢创新生态根基。创新生态的良性运转,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法律赋予创新者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确保其从创新中获得合理回报。若缺乏有力保护,“抄袭易、创新难”的困境将严重阻碍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我市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重要制造业基地和科创城市,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创新成果丰硕,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仍时有发生,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制约创新活力。《条例》从立法层面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明确侵权责任,提高违法成本,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不仅解决了企业后顾之忧,更以法律威慑力为创新生态的健康发展筑牢根基。


理念升级,从“保护”迈向“促进”。与传统立法侧重“保护”不同,《条例》名称中“促进”二字彰显立法理念的革新。知识产权制度不应仅是事后救济,更应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催化剂。《条例》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加速成果转化。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保护创新者的权益,更有利于从制度层面构建激励创新的生态系统,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资产。这种从“保护”到“促进”的转变,既体现了法治的进步,也彰显了法治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特色立法,探索区域治理新路径。在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框架下,地方立法需要立足实际,探索特色路径。《条例》聚焦我市船舶制造、纺织、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建立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整合行政、司法、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针对中小企业维权短板,设立专项援助机制,提升其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等。这些因地制宜的举措,不仅符合我市经济结构,也为其他城市知识产权立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地方立法的特色化探索,能有效提升法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持续发力,展望创新生态新未来。《条例》施行仅是开端,后续还需在执法、司法与社会共治上持续发力。严格执法,加大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司法保障,完善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推广快速维权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社会共治,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保护创新、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条例》的施行,不仅为南通本地企业营造公平高效的创新环境,更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贡献了地方智慧。


创新之花,需要法治的沃土才能绚丽绽放。我市的积极探索,为这片沃土注入新的养分。而法治不仅是创新的守护者,更是创新的推动者。期待南通以法治为翼,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坚信在法治的护航下,南通的创新生态必将更加繁荣,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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