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南通增光添彩是每一个市民的神圣使命
城东街道张恬
各位领导,各位市民朋友:大家好!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的开展,市文明办召开“怎样做一个文明的南通人”市民代表座谈会。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参加今天的座谈会,深感荣幸,感触良多。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努力,去年南通市终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作为一名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亲身参与者,我深感荣誉的来之不易、荣誉取得之后的长效管理、巩固提高更不易。
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如何进一步提升自身文明素质,进一步为南通增光添彩?面对这一严肃的课题,我们每一位南通市民都是一位考生,都要捧出一份自己的答卷。
我来自社区,着重谈谈社区的情况。从整体上来说,社区成员的素质还是比较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觉悟较强,遵守社会公德,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等公共道德方面情况较好,科学文化素质也得到普遍提高,普遍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和人们对文明水平要求的提高,我们感到社区成员的综合素质在某些方面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1、社会公共道德意识有待加强。由于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差异,在一些社区成员身上还存在不遵守公共秩序、不爱护公物、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着睡衣裤在外行走等不文明的现象存在。
2、环境保护意识欠缺。社区的市容市貌状况如何,最能体现一个社区的文明程度、精神风貌和社区成员的素质状况。然而,由于一些社区成员的不良行为习惯,高空抛物、不文明养宠物、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垃圾随地扔、不爱护花草树木等不文明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的。
3、法律意识需进一步增强。随着社会建设的日益健全,法律对社区成员生活的影响显著增强,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成了日常生活所需。但由于权力崇拜意识、知识水平低等因素,目前不少的社区成员的法律知识还不能满足日常需要,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法律意识、法律观念仍然很滞后,有些人在自身利益与群体利益、少数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发生碰撞时,不是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而是依想法维护权利。
4、诚信礼仪知识有待加强。在一些居民身上,我们还是能发现待人接物的礼仪知识缺失,公共场所不讲先后次序,坐车抢座,不讲商业道德等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
5、参与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证明,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活动的频率和程度越高,越能有效地提高社区成员的素质,因为他们参与这些活动过程,同时也是他们彼此之间相互学习,沟通的过程,是他们提高自我修养,实现行为自律的重要途径。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他说,如果我们的国家有比黄金还要贵重的诚信、有比大海还要宽广的包容、有比高山还要崇高的道德、有比爱自己还要宽广的博爱,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具有精神文明和道德力量的国家。
记得有人说过:“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要经常性地思考,我在做什么,我做得怎样,我要成为怎样的人。”做怎样的人,每个人会有自己的答案,但在每一个答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基点,那就是做人首先要做一个有教养的文明人。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行为品德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整个国家、整个民族都是何等的重要。一个高素质、有教养的现代文明人,必须有良好的文明礼仪。文明是什么?文明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是困难时的热情相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见到师长时的问好,是不小心撞到对方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时的主动制止等等。文明是一种品质,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广泛推崇的行为。
作为城市的居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来为城市增添亮色。我们要自觉遵守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个人品德修养,多做实事,多做好事,用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城市做出自己的努力,共同建设更加文明,更加富强,更加美好的家园。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建国六十周年华诞做出贡献,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为南通增光添彩,交出自己满意,社会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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