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文明办〔2010〕28号
关于开展“道德模范百场宣讲和
网上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活动的部署,广泛宣传我市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百场宣讲和网上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认同道德模范的高尚情操,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活动安排
1、组建报告团。南通市和各县(市)区分别组建道德模范事迹报告团,主要由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榜”当选者,南通市文明新风典型,各县(市)区级精神文明先进典型等组成。市文明办于6月10日前完成市级报告团的组建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报告团须于6月20日前完成组建。
2、开展宣讲。6月下旬,南通市举行道德模范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南通市第32次文明新风典型表彰大会,并组织首场报告会。6月—12月,市级报告团和各县(市)区报告团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机关、军营作专场报告,与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对面交流。
3、场次安排。市级报告团深入基层组织宣讲20场。各县(市)区报告团自行组织宣讲场次数量不低于10场。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百场宣讲和网上宣讲”活动,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讲文明树新风迎世博”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将各地宣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公共文明指数的测评内容,并作为评价今后各地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2、创新方式,增强实效。各地文明办要精心提炼准备宣讲报告内容,使之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宣讲活动要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生动活泼,使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可通过现场点评、互动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利用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及时宣传报道宣讲活动的进展和社会反响。南通文明网将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道德模范百场宣讲和网上宣讲”活动,及时发布全市开展活动的情况。
4、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地在开展活动中要将重点场次的宣讲实况制成录像,在当地新闻门户网站或文明网开展网上宣讲,并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工作。活动统计表和现场宣讲录像请于每月22日前报市文明办,以便南通文明网和江苏文明网开展网上宣讲活动。各县(市)区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成、场次安排、宣传报道等)及联络员报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联系人:钟祥胜;联系电话:85098592、85215592;邮箱:85098569@163.com。
附件:“道德模范百场宣讲和网上宣讲”活动统计表。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
抄送:省文明办
附件:
“道德模范百场宣讲和网上宣讲”活动统计表
市(县)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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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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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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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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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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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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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宣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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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当地新闻门户网站和文明网展播情况、点击率、社会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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